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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治在线报道 随着短视频平台兴起,“跟着博主去打卡”成了许多消费者寻找美食的新途径。然而,一些看似真实的探店分享,实则为隐藏的广告营销,令消费者频频“踩坑”。
贵州省紫云县人民检察院近日根据群众举报,对当地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批量发布未标识广告的探店视频行为,提起公益诉讼调查。举报人反映,其因观看博主推荐的美食视频到店消费,实际体验与视频宣传存在明显差距。
检察官助理黄萍介绍,调查发现该公司运营9个探店账号,发布视频量达4600多条,其中美食类视频超过3200条。这些视频使用“性价比天花板”等类似话术,均未依法标注“广告”字样,涉嫌误导公众。
根据规定,以体验分享形式推荐商品并附购买方式的,必须明确标识为广告。该公司起初辩称所收费用为“视频制作费”,拒不承认商业推广性质,经检察机关调取证据后最终认错。
该行为不仅侵犯消费者权益,也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。检察机关已向涉事公司发出整改要求,并推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业排查,对30余家重点餐饮商家、传媒公司及探店博主进行检查,依法处置违法行为。
黄萍提示,消费者若遭遇虚假探店宣传,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也可通过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提供线索,共同维护消费环境。